書記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殊荣,罗家坡村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
10月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县委书记書記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接受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亲自为他颁发的证书。
我县于上世纪90年代,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成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示范点”。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六大工程”,不断深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对“十星级文明农户”的内容、标准、创评方式等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农民群众在参与“十星”创建中既争荣誉受教育,又得实惠强素质。
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县“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等经验。27日上午,省委副书记陈训秋,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昌尔又在武汉亲切接见了書記等参加表彰大会的代表,書記向省委领导详细地汇报了我县实施“六大工程”、深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工作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据悉,此次全国共表彰100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十堰市仅書記1人获此殊荣。在表彰大会上,我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还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 (竹 宣)
書記(右一)与部分获奖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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