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竹山宾馆,你时常可以看到一个正在上下忙碌着、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妇女,她就是县人大代表、全县“十佳纳税个人”、竹山宾馆经理黄凤娥。她视竹山为第二故乡,安心创业,把一个原陷入亏损的竹山宾馆盘得红红火火,先后向国家缴纳税款100多万元,经营的宾馆被市县有关部门授予为“消费者满意单位”、省市食品卫生先进单位;黄凤娥也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为“十大青年创业能手”等殊荣。
黄凤娥自幼生活在浙江省富春江畔的东阳市,朴实的山乡风俗,使她从小就养成勤劳、吃苦品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刚刚结婚不久,黄凤娥与丈夫楼美良一起告别家乡来到我县从事建筑工程。平时,丈夫包揽工程,她负责内部管理,在简易的工棚里她吃尽一般女人难以承受的艰辛,靠着拼搏和特别能吃苦的劲头,成为我县建筑行业的一支主力军。
2002年6月,在县域经济民营化的推动下,原竹山宾馆实行改制,对外拍卖,黄凤娥、楼美良夫妇以850万元整体买断竹山宾馆。从未涉足餐饮业的黄凤娥担任了宾馆总经理,当她了解到原宾馆因经营和管理不善曾亏损150多万元时,她也感到经营餐饮业的风险和压力,为此她曾暗暗哭了几场。但性格刚强的她,很快投入到宾馆的改造和经营、策划上来。她还调整经营方略,推行优质服务,视顾客为上帝,不断丰富服务项目和品种,使宾馆很快呈现出新的起色,年营业额由当初的120万元增加到380万元。
在经营中,黄凤娥树立纳税不讲价钱的观念。宾馆涉及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等税种,为了做到不漏交、不少交,黄凤娥多次主动到地税部门请教,学习税法知识。同时加强财务管理,聘请经验丰富的会计师从事公司财务管理,她还经常就纳税情况进行自我审计,发现遗漏税及时补交,保证当年税收足额上缴,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税务机关好评。(苗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