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住院分娩补助及贫困孕产妇救助制度
7月28日,全县2006年"降消"项目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丁亚琳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主要学习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实施办法》,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间,凡住院分娩的农业户口与城镇低保孕产妇均为补助对象,平产、难产和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孕产妇由县"降消"项目办公室分别补助200、400和600元,其余住院分娩孕产妇按每例150元标准给予补助。
丁亚琳在会议中要求,要严格执行住院分娩补助及贫困孕产妇救助制度,切实加强"降消"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工作健康、深入、持久开展。 (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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