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对陈某房屋强制拆除
8月22日,县法院对影响宏发路(桥)建设的陈某房屋进行了依法拆除,有力地打击了无视法律、法规,阻碍依法拆迁,影响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不良倾向,为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法律支持。
宏发路(桥)工程是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自3月28日开工以来, 由于县食品公司少数被拆迁户无理阻挠,工程建设被迫停工,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县食品公司职工陈某不仅不支持工程建设,还对被拆迁房屋漫天要价。食品公司在多次与陈某协商拆迁不成的情况下,申请县房管局依法裁决。县房管局在对拆迁安置方案进行依法听证后,向陈某提出了协议拆迁的具体方案,并多次做耐心细致的协商工作,均被拒绝。县房管局就拆迁安置进行了行政裁决,陈某仍然置之不理,拒绝搬迁。为加快拆迁进程,推进工程建设,房管局向县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县法院受理后,举行了执行听证,同时,对陈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陈某仍讨价还价,拒绝接受法院调解。为此,县法院依法做出执行裁定,限陈某在8月16日前迁出房屋,但陈某拒不执行。县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发布迁出公告,责令陈某在8月21日前自行迁出房屋。陈某仍然拒绝履行,于是法院便对陈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袁平凡 严鹏 余敬海)
在法官的命令与监督下破开房门
将屋内所有物品进行转移
严格做好物品登记
将物品存放好并上锁保存
依法拆除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