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省政府组织专班深入我县,就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委副书记王治安、副县长袁昌国陪同检查并汇报工作。
由于受政策影响,自1995年以来,我县有一批城镇退役士兵符合国家安置政策而没能得到妥善安置。解决好退役军人安置问题是巩固兵源,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县从2004年开始探索自主择业、货币化安置途径,终因资金数量有限,安置压力逐年加大。今年在国家安置政策出台后,我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竹山县城镇退役军人安置遗留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县未安置上岗就业、未办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手续和安置后未上岗的城镇退役军人进行全面清理,共查出遗留待安置退役军人295名。县委县政府多方争取筹集资金335万元,按照士兵1万元,转业军官2.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经认真宣传政策和做思想工作,目前已有205名安置对象通过本人办理或委托家人办理,与县安置办签订了安置协议书,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偿金206万元。余下90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暂时未发放到位。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和财政专款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后,对我县摸底清楚,类别明确,专款专用,尤其是司法公证程序不留后患等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检查组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本着“公正、公开、合理”原则,把工作做实、做细,采取发函、电话等方式与安置对象取得联系,做到该安置的一个不漏,力争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人。(陈兴云 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