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由县财政拨付13万元专款为我县259个村(含城关5个社区)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文书等700余名村主职干部统一办理《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村干部活动范围也不断扩大,且大部分村干部工作中的交通方式由步行改为机动交通工具,特别是在抗洪救灾、公益事业建设中意外伤害风险相应增加。为稳定村干部队伍、推进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目标、切实关心村干部的人身安全,我县把全县各行政村的书记、主任、文书纳入投保范围,每人每年投保180元,保费由县财政全额负担,保险公司最高赔付保额为10万元,其中伤残责任9万元、意外医疗责任1万元。一般性意外事故伤残按保额的50%赔付,终身残废按保额的100%赔付;意外事故死亡按保额的100%赔付;意外事故医疗费,因意外事故住院医疗费在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按80%赔付,医疗费超过1万元的按最高保额1万元赔付。
该保险为一年一保,当年投保当年享受,干部在岗时给予投保,不在岗时不投保。目前,本年度投保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陈兴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