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政局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就如何将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中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决定》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文件涉及民政工作最多的一个文件,无论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中,还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中,都涵盖了民政工作,尤其是其中强调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推进社会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社会组织,增强社会服务功能等重要措施,都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这表明民政部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吃透《决定》精神,必须十分明确《决定》赋予民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牢牢抓住《决定》给予民政工作的发展的历史机遇,必须以务真求实的精神真抓实干。只有这样,才能把六中全会精神真正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下面是部分同志的发言——
扎实有效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 最低生活保障局局长 宋克平
《决定》通篇贯穿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各项政策措施都紧紧围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来制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政治基础,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
社会救助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第一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落实新的农村五保制度;第二要努力帮助低收入群体解决就医、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建立和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教育、住房、司法救助工作;第三要逐步提高救助水平,让广大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逐步提高各项救助的标准,建立各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多渠道争取和筹集救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