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得胜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通过不断探索,推出了以村民自治为基础、自主为途径、自觉为目的的“三自”模式,达到了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统一,走出了一条做好新时期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该镇计划生育率达到99.87%,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坚持民管民治,推进自治进程。该镇在健全自治网络、完善自治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抓好群众“四项民主权利”的落实。一是选举权。村计生专职主任作为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做到“村官村民选”,二是决策权。让村民参与计划生育决策,做到“自己的事自己定”。三是管理权。村里定期审议《村民自治章程》、讨论《生育公约》、讨论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做到“村里的事村民管”。四是监督权。完善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监督办法》和听证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主进程。所谓民主,就是真正让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在工作中打破了过去“强压硬管”和“严管重罚”的传统管理方式,通过组织群众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使干部和群众由过去在计划生育工作的对立,转变为现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坚持利益导向,推进自觉进程,推行“三自”模式,政府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微观控制转达向宏观调控,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多措并举,达到了政府指导与群众自觉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计划生育工作政府调控、社会综合服务、群众自觉参与的和谐新格局。(王平旺 贺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