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县法院收到县人口与计生局落实“规范社会抚养费执法行为”的司法建议的回复。这标志着我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上将步入规范化,而催生该文件出台的动力却来源于县法院的一份司法建议。
近两年来,县法院受理县人口和计生局申请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此项工作在执法程序上尚不完善。针对这一状况,县法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该局执法存在“送达法律文书不规范、调查笔录不完整、适用法律条文不准确、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征收的委托书授权不明确、征收决定书没有告知相对人可申请复议及诉权”等程序方面的问题9处,遂以书面形式建议该局“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收到这一司法建议书后,县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邀请县法院的法官结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决定作出、文书送达等环节及相关文书式样进行了规范。 (余敬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