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的一天,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娘来到县劳动保障局基金结算中心申报大厅,向工作人员反映说,她姓郭,是县一中的退休职工,是专程来为远在外地打工的儿子申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
郭妈妈的儿子赵某原是县同步器公司下岗职工,2002年8月企业改制下岗后一直在外打工谋生,养老金也从那时拖欠至今。年迈的妈妈常为儿子的日后养老问题所担忧,多次督促叮嘱儿子接续补交养老金,无奈儿子一直无暇回来。于是,老妈妈就干脆亲自登门替儿缴纳养老金。
了解详细情况后,工作人员连忙为她耐心细致地作了一番政策解释和测算。很快,郭妈妈高兴地从工作人员手中接下了儿子5年零4个月共计12372元的养老保险费核定单,到地税办理了缴费手续。
郭妈妈强烈的社保意识,与那些不关心自身养老保险权益、不履行参保义务、不重视职工劳动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董 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