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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荐选首届“百名优秀人才”
发布时间: 2007-10-25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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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县委人才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开展“竹山县首届优秀人才”推荐评选活动。届时由县委、县政府集中表彰100名优秀人才,其中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0名,优秀企业家15名,技术能手5名,农村实用拔尖人才40名。
  今年出台的《竹山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对优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每三年选拔一次,每届管理期为三年,管理期满后优秀人才资格自动终止,不再享受相关待遇,但仍可以参加新一届优秀人才的评选。为此,县委人才办牵头开展了这次大规模的公开推荐、评选优秀人才活动,旨在表彰和激励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大力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业、崇尚拔尖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
  通知规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主要从教育、卫生、文化、农业各系统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中推荐;优秀企业家,从在该县境内各类规模企业任职三年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中推荐;技术能手,从在该县境内各类企业中工作三年以上的技术工人中推荐;农村实用拔尖人才,从在该县农村居住三年以上的农民中推荐。凡推荐对象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党纪国法,本人及所在单位(推荐对象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无违法乱纪“一票否决”的行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突出贡献者可放宽至60周岁;2005--2007年期间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或社会贡献,得到主管部门、同行或社会认可。
  通知规定,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人事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优秀人才。在本人申报和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县人事局、县经济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办等人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把关,提出表彰候选对象,报送县委人才办。县委人才办再组织各类人才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对候选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专业水平进行联合审核,对业绩贡献事实不够清楚或有其它质疑事项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认定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和表彰方案,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和县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县新闻媒体上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
  据悉,将于2008年3月份召开全县首届优秀人才表彰大会,由县委、县政府隆重表彰百名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受表彰对象纳入县级优秀人才管理范围,在管理期内将享受免费体检、优先参加学术培训或考察、优先申报科研项目、推荐省市表彰等多项待遇。 (胡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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