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六项措施 狠抓源头治腐
——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
◇ 曾耀山
近年来,县教育局为切实规范系统内干部的从政从教行为,加强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切实管用的措施,注重从源头、从机制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取得了显著成效。
1、把好财务审计关,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坚持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和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两年审计一次的定期审计制度,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2006年,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个,审计总金额达396.68万元,发现有问题资金71.7万元,其中财务处理不当67.4万元,纠正违规资金4.3万元。坚持有离必审的原则,全面开展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006年,开展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6个,审计金额1916.21万元,发现有问题资金101.3万元,其中财务处理不当74.25万元,纠正违规资金27.0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3万元。今年上半年,对已调整的15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总额达3325.61万元,发现有问题资金202.97万元,其中财务处理不当158.17万元、损失浪费1.7万元、违纪违规43.1万元;纠正违纪资金40.27万元,挽回损失2.83万元。通过干部离任审计,提拔任用8人、平调6人、免职1人,加强了干部队伍的管理,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建设。
2、把好项目监管关,严防项目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一是严格实行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和合同监审制,30万元以上下班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集中招标,30万元以下的由局监审股进行合同审签,2006年,县教育局共审签工程合同68个,金额达557.96万元,审减金额10万元。二是实行工程项目“局建校用”,也称“交钥匙工程”,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专门成立了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对所有用教育专款和社会捐资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由局项目办统一进行项目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和组织施工,各项目学校只是履行工程施工监管职责,工程项目竣工后交给学校使用,项目款由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按工程进度直达建设服务商。三是认真开展基建审计,2006年共开展基建审计4个,审计总金额400万元,审减工程建设资金共计35.2万元。
3、把好开支审报关,严防暗箱操作行为发生。一是严格厉行合同审签制,2006年共审计各类经济合同74 个,合同总金额达591.22万元,审减金额11万元。二是严格执行大额开支报批制,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3000元以开支项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各乡镇中学1000元以、小学5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必须报所属中心学校审批。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所购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上固定资产专账,干部离任时认真清理移交,丢失或损坏要赔偿。
4、把好经费监控关,积极推行“校财局管”办法。县教育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组建了教育经费管理中心,从2007年3月份起,局内设二级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校财局管,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履行教育经费管理职责,对单位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对教育经费实行备用金制度和会计报账制度,每月由单位报账员持支出票据到经费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后,再预支下一月备用金。
5、把好物品采购关,严防物品采购中的不正当交易。从2007年起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的粮油、燃料、锅炉、作业本、课堂作业和仪器装备等均由县校办产业公司和县仪供站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实行集中统购,有效消除了以往教学用品订购过多、过滥,在物品采购活动中搞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现象。
6、把好校务公开关,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局机关和各教育单位教师调配、干部任免、晋职晋级、评优评先,财务收支等热点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校委会、教代会集体研究决定,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面及时地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作者系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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