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两节”,县纪委、县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喜庆、和谐、文明、廉洁的节日。
通知强调,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参与赌博等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参与赌博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对拒收不了的,必须按规定程序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缴存廉政帐户。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不论数额多少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严禁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应当谢绝下属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家访”。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凡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厉行节约,坚决抵制奢侈浪费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简化联谊会和座谈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形式主义和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以“拜年”、“联谊”、“乔迁”等名义用公款搞互相走访、相互宴请。不准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各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用公款参加外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过节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要加强对各单位节日期间的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禁止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党风室)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