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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小麦最低收购价:每市斤不低于0.72元
发布时间: 2008-06-27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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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副县长方孝春主持召开了全县粮食收储工作会议,出台了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0.72元。  
  粮食价格事关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粮食储备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国家对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作出了限定,白小麦每市斤0.77元,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0.72元。据了解,我县农民种植的小麦普遍为混合麦。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县粮食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收储公司的管理,加强仓储设备检修和收购准备工作,农发行做好收购奖金储备调度,物价部门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低价收购和压秤压价现象发生,财政部门加强对储备公司的监管 ,促使公司超额完成县级粮食储备任务。尤其当出现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时,粮食收储公司必须敞开收购,不得限收拒收,不得压级压价和拖欠粮款,不准代扣任何税费,不准直接或间接转嫁不应由售粮者承担的费用,以切实保护粮农利益。(陈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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