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通过规范婚姻登记,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以依法行政促进全乡生育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规范婚姻登记,从源头控制生育秩序。去年以来,针对过去婚姻登记过程中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为假结婚出具证明等情况,该乡一方面严肃查处相关违纪人员,一方面出台规范婚姻登记有关规定,将婚姻登记与计生办业务有机结合,从源头上有效地规范了生育秩序,2006年,全乡符合政策生育率仅73%,到今年上半年,全乡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现象。自去年以来,该乡全面展开“两清一治”专项活动,在摸清1988年3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对象和社会抚养费征缴情况,对征收对象全部下达征收告知书,对24例拒不配合的征收对象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并对3名影响恶劣的违法生育对象依法进行行政拘留,从而起到极大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有效遏制了违法生育现象,促进生育秩序进一步得到好转。2007年,全乡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30余万元,超额完成县下达任务,居全县乡镇前列。
全程管理,依法处理“两非”案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对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该乡实行干部包保管理合同制,服务站会同村女专干做到每月一次随访,做好孕情跟踪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药店,诊所管理,确保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两非”案件。去年3月,全胜村发生两例自报婴儿死亡又无法提供证据的二胎生育对象,乡计生办及时上门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收回二胎生育证,并对生育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到今年上半年,全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5年的100:127下降为100:100,全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二马 余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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