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潘口水电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汛期工程建设安全、顺利推进,根据省、市关于对电站建设工程安全督查的要求,并结合潘口水电站建设工程实际,县安监局于8月下旬组织专班深入潘口水电站建设工程各施工单位进行了安全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档案建设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两个方面,包括业主和施工单位招、投标及施工资质情况;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等12项内容。督查中对电站建设工程的水电三局、水电五局、水电六局、水电十五局等4家施工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查看档案资料四十余份(卷)、施工现场4个,共排查不安全因素及隐患14条,当场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3份。 (邵际涛)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档案建设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两个方面,包括业主和施工单位招、投标及施工资质情况;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等12项内容。督查中对电站建设工程的水电三局、水电五局、水电六局、水电十五局等4家施工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查看档案资料四十余份(卷)、施工现场4个,共排查不安全因素及隐患14条,当场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3份。 (邵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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