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0月28日,县劳动保障局接到一份特殊的礼物,河南省宝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来了《关于胡七等4人工资问题的复函》,称竹山籍民工胡七等4人在宝丰县务工期间与公司保安发生冲突及拖欠工资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时对该问题附上了劳动部门的调查情况、公司处理决定及有关证明。至此,县劳动保障部门帮助民工胡猛维权事宜有了确切的结果。
9月24日,县劳动保障局局长方显春接到该县在河南宝丰县务工民工胡七的电话,称他们4名民工在23日晚上与公司保安发生冲突,其中一人受伤,公司拖欠他们工资未付,现生活、看病无着落,请求家乡劳动部门伸出援手。接到电话后,方局长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协调处理此事。接到任务,大队长及工作人员迅速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基本情况,先后与胡七等民工电话联系30余次,并通过114电话查询,获得宝丰县劳动部门联系方式,迅速起草传真信函,发往河南省宝丰县劳动部门,请求协助调查处理此事。
接到县劳动部门来函后,宝丰县劳动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员进行调查落实。原来,事发9月23日晚,胡七等所在公司三名保安夜巡时发现工人宿舍有长明灯,上前制止时双方发生争吵和谩骂,后进行了殴斗,致使双方都有人受伤。在劳动部门的介入下,4民工工资共4676元已于10月1日付清,公司也对当事人和负责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斗殴事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陈申庚 毛达安 谢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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