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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我县农民购买四类家电国家补贴13%
发布时间: 2008-12-0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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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从省商务厅传来喜讯,12月1日起,我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家电,国家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今年国家首次实施的“家电下乡”的惠农活动涉及全国14个省市区,我省是试点省份之一。旨在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内需。此次“家电下乡”活动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据了解,国家还给上述可获补贴的四类产品规定了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和2000元,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为保障农民的消费权益,国家商务部严格审查了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资质,最终确定了一批家电企业入围,囊括了包括TCL、海信在内的几乎所有国内知名品牌。(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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