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几年,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类项目纷纷落户竹山,特别是潘口水电站的上马,使我县经济发展逐步进入快车道。经济要发展,发展要建设,建设要用地(仅潘口水电站建设就需要我县自行补充耕地1.5万亩,加之小漩、龙背湾水电站的先后上马,又将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据初步统计,全县共需2万亩耕地置换指标,才能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为此,我县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本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尽快建立起自己的耕地指标储备库,用较小的代价换取较大的利益,为县域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保障。
为切实做好全县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依据《竹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为确保全县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推进,并逐步走上正轨。我县首先是县政府从2009年起到2013年止,每年设立350-400万元的专项资金。其次是对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运作与管理按照《竹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第三是对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助资金根据项目性质、面积和施工难度,结合预算编制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净增耕地每亩1000-1500元(重点移民乡镇仍按原定的补助标准执行)。补助资金分三次拨付给乡镇政府或施工单位,即启动资金20%,施工中期拨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40%。(袁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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