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15日,县屠宰办、动检站联合执法,将在屠宰过程中发现的身患“黄疸”病的整头猪肉及内脏进行了强行销毁。
县商务局屠宰办紧紧依托城关桥东、宝丰生猪定点屠宰厂,一方面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生猪病害检疫、检测,做到检疫与屠宰同步,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出据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无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的生猪一律不得出厂;另一方面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私屠滥宰窝点,联合工商部门加强肉食品经营户各种证照、资质检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同时加强对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用肉状况的监督,对购买非定点屠宰厂的猪肉或注水猪肉的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多头阻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自去年9月以来,屠宰办已查处“黄疸”病猪10头,淋巴猪肉10000多斤,保障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有效防止了人畜共患病发生。(陈兴云 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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