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16日,竹山县新的医保文件《竹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正式颁发。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县医保改革进入了一个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心患者的科学发展轨道。
本次医保政策调整以“五提一调”为准绳,着力提高参保患者的住院待遇水平。即提高退休人员的门诊个人账户,由现在的每人每年200元的统一标准调整为按退休人员单位为其实际发放退休费基数的6%的50%划入,经测算全县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比现在平均提高1.5倍以上;提高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水平,平均提高10%以上;提高封顶线。将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支付限额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年度累计发生大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的报销80%,比现在提高15%左右;提高大病最高支付限额,大病救助支付限额从现在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调整起付标准,将各级定点医院统一的起付标准500元,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250元、300元。同时,该办法还对参保职工慢性病、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公务员享受医疗补助待遇作出了规定和调整。(龚太勇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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