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30日,县法院召开“规范诉讼秩序,提高审判质量”法官律师座谈会。县法院副院长王申宏主持座谈会,该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和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直言不讳地提出了对方在参与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讨论,双方一致认为,由于工作角度及性质不尽相同,法官与律师之间应当保持适当的距离,但由于双方工作目标的一致性,法官与律师在严格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适当交往,加强互相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有利于共同做好当事人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主要应当表现为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良好工作关系。双方都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违法的不正常关系,切实做到和谐司法。
入会双方都表达了探索和建立一个全新、良好、有序、积极理性关系的良好愿望。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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