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日,记者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日前我省出台了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凡是符合政策的,在报考省属高校时,可在其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据了解,高考加10分的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一是考生及其父母均为湖北省农村居民,父母双亡的,依据考生本人情况予以确认;第二是,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三是考生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为将此项好政策落到实处,县人口和计生局下发了文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在4月9日前完成考生调查与资料申报工作,4月12日前审核后的考生资料上报到县人口和计生局。然后,县人口和计生局会同公安进行双网审查核对,并将审核无误的高考加分照顾名单报省市主管部门,在高考录取时进行加分。
县人口和计生局局长毛光伟称,落实国家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国策是否能够落在实处。政府就是要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让更多的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袁平凡 余致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