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使残疾人专用车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县交警大队以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坚持对无牌无证残疾人机动车上路行驶、正常人驾驶残疾人麻木车及转借残疾人麻木车给他人从事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6月28日,宝丰镇新茶村四组村民侯飞(女,26岁)驾驶无号牌残疾人麻木车上路行驶,在305省道319公里处被二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当日,宝丰镇铧厂村四组村民李艳(男,37岁)驾驶无号牌残疾人麻木车上路行驶,行至305省道321公里处被查获。针对两名当事人均为残疾人的特殊情况,民警首先耐心向其讲解了残疾人驾驶助残车代步必须按规定办牌办证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办理入户手续作了详细介绍,同时督促当事人及时到大队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为切实提高残疾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侯飞、李艳分别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反复叮嘱他们残疾车只能代步,不准载人。
截止目前,全县辖区10余台残疾专用麻木车均被督促办齐了牌证,购买了保险,基本消除了无牌上路行驶现象,有效提高了事故风险防御能力。(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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