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管理民主的目标,得胜镇推行村级事务契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效果。群众总结为“家事、村事、公益事,事事规范;热点、难点、关注点、点点有约”。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得胜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依法办事、民主议事、制度管事、科学理事、认真干事的原则,探索改进村级事物管理模式,建立起既管官又约民、双向教育、双向约束、双向规范、双向监督的村务管理机制。
在“小立法”监管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该镇要求各村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起草契约蓝本,然后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广泛征求意见,在蓝本的基础进行取舍。涉及土地、资产等内容,一般用合同的形式;涉及邻里关系、社会道德等内容,一般用协议的形式;涉及公益事业,村务决策等内容,一般用纪要的形式。在拟定各类契约文本时,各村邀请驻村党政干部,镇司法干部、人民法庭的法官予以指导或参与起草,确保各项条款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同时,通过广播“明白纸”,村务公开栏、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及时对村务决策活动、契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各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设立管理监督小组,充分发行管理监督职能,按时向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监督情况。(王平旺 周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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