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连日来,县交警大队加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取得初步战果。截止8月19日,5天共检查车辆8000余台次,查处酒后驾驶行为31起,1名醉酒司机被拘留。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从8月15日开始,县交警大队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集中警力、集中装备,灵活调整警务,不定时、不定点地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严格检查,努力做到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对酒后驾驶的,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人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建议给予纪律处分。通过严厉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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