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从10月22日起正式开始执行。此次价格调整有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及我省补充的剂型规格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品种4000余种。为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策,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县物价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落实调价政策。
一是下发了文件,将省局文件及时转发到各医院、药店,确保价格按时执行,并在网上进行了发布。二是召开了会议,组织各医院、药店负责人,集中学习了文件,宣传药品价格政策。三是加强了指导,结合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组织两个指导组,对县直7家医院及18家规模药店落实情况进行了指导,更新了药品价格管理软件,更换了标价签。四是开展了全面检查,从22日起,检查分局全员出动,对各医院、药店开展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医院都按时调整了价格,更新了收银系统,宝芝灵药房各连锁店还利用液晶显示屏,对常用药品价格进行了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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