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2月22日,官渡镇新街村五组村民柯昌华(男,48岁)因无证驾驶摩托车且超员载客,被竹山交警三中队依法重处17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当日10时30分许,柯昌华驾驶鄂CHH1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2人从官渡街村向官渡镇光大小学行驶,行至官渡镇老工商所门前路段,遇交警三中队和官渡派出所春运执勤民警联合检查。经查证,柯昌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所驾摩托车超员载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经报县局裁决,遂对柯昌华作出上述重处决定,并于当日送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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