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2月3日,经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对易军(化名)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对易军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2年。
现年17岁的易军系城关镇无业青年。2008年4月,易军因犯抢劫罪被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执行。缓刑期间,易军不思悔过,表现极差,屡次违反执行机关具体管理措施,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打架斗殴,先后两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对“监外五种人”进行跟踪监督中获此情况,迅速建议执行机关向原判法院建议撤销缓刑,并请示十堰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依法监督。48小时后,易军被依法收监执行。(史钢华 陈德文 张赐中)
现年17岁的易军系城关镇无业青年。2008年4月,易军因犯抢劫罪被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执行。缓刑期间,易军不思悔过,表现极差,屡次违反执行机关具体管理措施,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打架斗殴,先后两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对“监外五种人”进行跟踪监督中获此情况,迅速建议执行机关向原判法院建议撤销缓刑,并请示十堰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依法监督。48小时后,易军被依法收监执行。(史钢华 陈德文 张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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