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针对目前湖北正遭受60年一遇的特大四季连旱,部分区域人畜饮水困难,大片农作物无水浇灌的实际,为保障抗旱救灾工作扎实开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三条铁律”服务抗旱救灾,全力为抗旱工作打造畅安“绿色通道”。至5月底,先后发放“绿色通行证”580余张,检查纠正参与抗旱车辆违法120余起,为抗旱车辆、人员解难34个。
对参与及运送抗旱救灾物资车辆一律发放“绿色通行证”。按照县政府要求,主动与农业、农机、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加强联系,对各级各部门参与或运送抗旱救灾物资的车辆,一律发放由交警大队签发的“绿色通行证”。各勤务中队在路检路查中对粘贴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优先放行,不得有丝毫懈怠。
对参与及运送抗旱物资车辆交通违法一律纠正后放行。要求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没有明显违法行为的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和罚款;对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经检查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以纠正、教育为主,警告后放行,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予以及时帮助,消除隐患。对省市等上级部门派来支援抗旱救灾的车辆,必要时派警车为其引路护送。
对参与及运送抗旱物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优先处警调处。对参与及运送抗旱物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优先处警,优先处理,优先结案,不实施处罚。对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或因车辆损坏而不能继续正常运行的,事故处理民警要及时为其联系车辆转运。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责任。(徐家定)
对参与及运送抗旱救灾物资车辆一律发放“绿色通行证”。按照县政府要求,主动与农业、农机、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加强联系,对各级各部门参与或运送抗旱救灾物资的车辆,一律发放由交警大队签发的“绿色通行证”。各勤务中队在路检路查中对粘贴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优先放行,不得有丝毫懈怠。
对参与及运送抗旱物资车辆交通违法一律纠正后放行。要求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没有明显违法行为的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和罚款;对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经检查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以纠正、教育为主,警告后放行,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予以及时帮助,消除隐患。对省市等上级部门派来支援抗旱救灾的车辆,必要时派警车为其引路护送。
对参与及运送抗旱物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优先处警调处。对参与及运送抗旱物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优先处警,优先处理,优先结案,不实施处罚。对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或因车辆损坏而不能继续正常运行的,事故处理民警要及时为其联系车辆转运。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责任。(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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