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26日,常年在外打工的秦古镇大河村村民李登到该镇林业站缴纳2005年旧林权证重新领取了2009年颁发的新林权证。我县从2009年6月起在全县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颁发了新的林权证。此次改革对林权在现场勘测基础上进行了重新确认,新的林权内容录入了《湖北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录入的林权是没有经过现场勘测和审核的,不予认可。据悉,我县通过电视新闻、张贴公告、会议、收回老证换新证等形式,由乡镇林业站直接把新林权证发放到林农手中,为维护林农的切身利益,避免林权纠纷,凡2007年12月底前颁发的原林权证书依法予以注销。从2009年6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林权证为唯一合法有效林权证。(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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