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9月30日,县住建局采取设立宣传展台、现场解说等方式,在人民路向市民宣传《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同时还向市民免费发放了2000余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宣传品。
今年8月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将我省城乡规划领域的创新实践纳入法治轨道,为深化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城乡规划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它的实施,对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党世根 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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