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旅游局出台了《局机关干部争先创优奖惩办法(试行)》,这是该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增强干部争先创优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热情的一次积极探索,也是对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一次大胆创新。
《办法》对局机关在编在岗机关干部在推进工作中获取的各级各种荣誉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予以惩戒。《办法》规定,全局综合工作获省、市、县表彰及在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中获得前三名,按荣誉层次高低,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奖励;单项工作及个人获得省、市、县先进个人表彰,也按荣誉层次高低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办法》也对由于作推进不力、对全局工作造成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实行惩戒措施。办法明确规定,单项工作受到省、市、县点名或通报批评,信息宣传工作在全市排名后三名的,取消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分管或直接承担的工作受省、市、县点名或通报批评达到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该《办法》奖惩分明,体现了奖优罚劣,打破“大锅饭”,彻底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调动全局干部工作热情,促进全局工作上台阶的目标。(宋相东 范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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