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水产局再次邀请十堰市水产局和十堰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所对我县水产品进行抽检,经对城关市场销售的鲤鱼、鲢鱼、鲫鱼等鲜活水产品抽样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等三项物质残留量均未超标,符合食用安全标准,由此证明,我县市场上销售的鲜活水产品的质量是好的,市民可放心购买食用。
县农业局自2011年组建成立“竹山县水产局”,县水产局经常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对我县水产品养殖基地、批发市场的鲜活水产品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坚持对鲜活水产品每季度随机抽检和重大节日前随机抽检制度,有效保障了我县市场鲜活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林建华 王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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