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实施后,一律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同时提高门诊、住院诊查费,提高部分一律由新农合、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等基本医疗保险部门支付,纳入基金报销,不增加病人负担。为了落实好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政策,9月11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杨隆坤、县医保局局长谌德贵率领本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县医院,着重就县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问题与县医院领导进行了沟通。
在听取县医院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后,杨隆坤、谌德贵一行深入县医院部分病区了解了有关情况,并对县医院近几年新农合政策和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给予了肯定。两部门领导最后一致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据实及时支付县医院新农合患者和医保患者门诊、住院诊查费提高部分,竭力为推进县医院综合改革做出部门应有的贡献。(左治平 贾金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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