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针对不需住院治疗但需长期在门诊就医、费用负担较重的慢性病、重病患者,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确定了15种特殊慢性病、8种重病的费用补偿管理办法,将此类患者的费用其纳入门诊统筹补偿,在年度补偿封顶线范围内按门诊医疗费用的70%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补偿。
据悉,自2011年6月18日起,截至2012年8月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已审批符合慢病制度的参合对象达1048人,参合农民门诊慢性病、重病补偿5734人次,补偿金额达131.26万元,人均受益5.次、受益新农合门诊补偿费用1252元。(程海鹰 贺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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