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春雷
秦丞相李斯同儿子一起因谋反罪论斩,被押出狱时,他对儿子说:“我多想和你一道,牵着黄狗,再去蔡东门追逐狡兔。今后怕是没机会了。”我素来不喜欢李斯,多年前读他这凄凉的遗言,觉得他总算还有点人情味,死得很有尊严。当然我心里也挂念那条黄狗,不知被谁吃了。黄狗肉是上品,黑狗白狗则等而下之。秦以前的中国人对狗肉情有独钟。齐景公的猎狗死了,想用棺材装殓,还要祭祀,晏婴提了意见,齐景公干脆“趣庖治狗,以会朝属”。那时候没有狗肉不上桌的说法,连诸侯请客也吃猎狗。
屠狗于是成了专门的职业。古书里提到屠狗的地方要比屠羊多得多,屠狗这一行造就的英雄好汉也特别多。战国时代的刺客聂政,“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刘邦的大将樊哙早年也以屠狗为业;另一个更著名的刺客荆轲到了燕国,所来往的,是“燕之狗屠及善筑者高渐离”。
我有过一次不成功的屠狗。我住在学校,有天中午,一头野狗在校内转悠,总务老张把它引到卫生间,紧拉门板夹住了狗头,唤我打死它。我拾起一根木棍砸下去,木棍断了,狗还在嗷嗷大叫。我又四下寻兵器,找到一根拇指粗的钢筋,劈头盖脑一顿猛砸。我估计它该死上十几回了,可是它没死,只是瘫倒在地,喘着粗气,眼睛望着我,血从头顶漫流下来。我把钢筋给老张,解释说我有晕血症,掉头就跑。人们说猫有九条命,狗简直有十几条命。我明白为什么得让豪杰来屠狗了。
狗的美德是忠诚。汉高祖抓了蒯通,说:“你教唆淮阴侯韩信造反,朕今天要把你扔锅里烹了。”蒯通痛快地招认干过这事,却说:“陛下不该杀我。盗跖的狗吠尧,并非尧不仁,因为尧不是它主人。当时我眼里只有韩信,哪里知道陛下呢。”道理讲得很好,高祖就放了他。关于狗护其主的故事不胜枚举,让人厌倦,不如一些反例有趣。狗有时也错吠其主。《北史》说邢子才与妻子疏远,很少同居,自道:“尝昼入内院,为犬所吠。”《南史》记徐勉的故事,说他经常加班工作,十天半月才回家,结果家里“群犬惊吠”,徐勉叹道:“吾忧国忘家,乃至于此,若吾亡后,亦是传中一事。”史家果然满足了他的心愿。
杨朱的弟弟杨布穿了白衣出门,脱了外衣,穿黑衣回来,看门狗狂吠,他气得要揍狗。杨朱慢条斯理说:“不要打啦。如果你的白狗出去,变了黑狗回来,你不是也认不出来?”凭外表看人,狗眼不过是学了人眼。
狗当然能干比认主人更复杂的活儿,只是人们未必需要。许多人养狗的目的,只是图一条尾巴恰到好处地摇动,收获无限的忠诚和奉承。《吕氏春秋》说,齐国有相狗者,邻居找他买狗来捕鼠,养了几年,没逮着一头老鼠。邻人便说:“你卖给我的狗不好,不会捕鼠。”相狗者说:“这是良狗,其志在獐鹿,不在鼠。”他教邻人捆缚狗的后腿,从此,狗就捕鼠了。没有谁欣赏志在獐鹿,人家只是对付耗子。狗要证明自己存在的理由,如果连主子也常常认错,和人就没有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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