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县劳动模范、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彬
在秦巴山中有一位朴素的执行官,他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一干十余年,却无怨言,他办案上千,却无错案;他把自己的青春默默地奉献给了大山,奉献给了他热爱的执行事业,他就是姚彬。姚彬就象竹山法院一面执行的旗帜,激励着每一位执行干警,感染着每一个人。
他是执行的尖兵
耕耘只为百姓,奉献不图回报,这是对姚彬真实的写照。1994年竹山法院正式成立执行庭,当时年仅29岁的他被院党组从乡下基层法院调至执行庭,成为最年轻的执行法官。为了能及时胜任新的岗位,他主动参加了业余大学学习,不断地从书本中学,向老同志学,不断地借鉴外地法院成功的经验。通过学习和实践,他很快成为执行能手。截止到去年,他共执结各类案件1140件,年年办案全院第一,且无一错案,无一人涉执上访。在他执结的每一案中,他都极力追求法制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追求的是让人民满意。
如2003年县信用社申请执行蔡青借款合同一案,执行标的才5000万元。蔡青与姚彬的妻子是姐妹关系,虽然他提出回避,可申请人非常信赖地执意要求他办理。接到该案件后,他多次要求蔡青自觉履行,可蔡青认为是亲戚关系,一直推脱。他果断地采取了搜查措施,在她家搜出现金7000元。搜查时蔡青说:“我们的亲戚关系到此为止”。他说我不会因亲情而违背法律原则。此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4天时间,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利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他是优秀的助手
2002年至2003年对于姚彬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经历。
在2002年原执行庭庭长被调离,他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被提升为执行庭副庭长,并主持全面工作,他带领全庭干警克难勇进,奋力拼搏,使当年的执行工作一举进入全市法院系统前列。当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先进庭室,他本人在当年被县委授予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的光荣称号。
2003年院党组重新安排了执行庭的领导班子,姚彬仍然是副庭长,并协助庭长工作。从主持全面工作到协助工作,这种角色的转换,对一个工作成绩突出,又没犯错误的年轻人来说并非易事,可姚彬以平常心接受了这个现实。他甘当绿叶,在庭务管理上他为庭长出谋划策,带头遵守各种纪律,在执行中他冲锋在前,在生活中他体贴同事,使执行庭成为该院有名的讲团结讲奉献的先进庭室,年年受到各级的表彰。
他是很好的老师
姚彬业务熟,执行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是出了名的,但他并不自满,没有瞧不起他人。凡被调到执行庭工作的新手,他总是主动传授执行技巧。在执行中,案件遇到阻力,他及时出面排除干扰;案件出了难点,他主动帮助承办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待执行老手,他积极主动地协助工作,提出自己的执行思路和执行方法;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出现了问题,他时常主动提出来与同志们一起讨论,共商对策。用他的自己话说:“学无止境,对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一天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步伐,就会落伍,就会办错案,对不起党和人民,更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吕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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