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女娲补天处的争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 全国各地不仅重视生产性的经济建设,同时也注重非生产性的经济建设。利用旅游文化拉动地方经济,成为全国的共识。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很多地方都学会了从风物传说中,从地方文史掌故中寻求名人,甚至从上古神话中寻求名神,以期产生名人、名神经济效应。还有些地方不仅很会“用神”,而且甚至争神、抢神。特别是名神、好神,在冷落了多少年以后的今天,忽然就热了起来。
例如人类始祖——女娲这位尊神,在世纪之交前就已经引起了有些地方的高度重视。首先是山东某地,邀请了《人民日报》的记者和京城的专家(消息见当时的《人民日报》),对当地历史上曾经有一位名叫“女娲”的村姑予以论证,并且下了决心,非要将其论证成补天的女娲不可!后来,请去的几位记者和专家却没有考察、论证出个所以然;或许是记者和专家心有明智,或许是邀请方未能提供出足够的、有效的证据,所以记者和专家不敢贸然杜撰和牵强,终于没有论证出理想的结果和恰当的说法与世人,只好不了了之。但是,山东省那一块人工“补天石”带来的经济效益还是很可观的。
再就是陕西省平利县多年来一直相争女娲属于陕西,其证据是平利去安康的路上,有一座名叫女娲山的山,山上有一座女娲塔的塔。平利县并且依据此证于2004年下半年举办了隆重的女娲文化节,影响波及相邻的鄂豫川陕周边地区。可是,最后得到相关专家的评论是:“其文化准备不足。”
当然,位于湖北省边陲的竹山县也在据理力争:女娲补天处就在竹山。竹山县争女娲的底气比较足。一是民间有识之士于十年前就开始从古典籍中查证、收集有关女娲的资料,游说地方党委、政府,出版关于女娲的系列传说。在新世纪终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专门文件,号召全县顷力打造女娲文化品牌,弘扬地方优秀文化。于2005年5月中旬,在女娲炼石补天处宝丰镇,成功举办了“中国竹山首届珠宝文化节”。开幕式前夜,隆重上演了地方歌舞剧《女娲补天》,给来自五湖四海的客商耳目一新的感觉,产生了轰动效应。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山东、陕西、和湖北竹山都想把本地作为女娲炼石补天处,其本身的行为都没有过错,而且也都有良好的初衷和愿望。都是没有忘记中华民族、甚或是全人类始祖——女娲——的表现,都是寻求中华民族之根的良好举措。不应该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冷嘲热讽。它毕竟比崇洋媚外、数典忘祖的行为好几百个来回。
不过,无庸讳言的是,这种举动的本身也确实包含着功利意图,话说明白就是借名人、名神拉动地方经济建设。如果真能借此致富一方,造福一方,神灵也会欣然默许,人民群众也会热烈欢迎。可是,假设“借神”是纯粹的为了赚钱,那么就确实有亵渎神灵之嫌了。我们不能干那种蠢事情,因为真正的神灵是不可亵渎的。比如(事见《封神榜》)商纣王在女娲庙给女娲娘娘降香时,瞧见女娲娘娘金身塑像很漂亮,顿时心生邪念,起了淫心,挥笔在娘娘的裙裾飘带上写下了“何时金身换肉身?换成肉身配寡人、、、、、”的歪诗,激怒了女娲娘娘,才使女娲动了要惩罚纣王的念头,派了九尾狐狸借苏妲己之体和声名,大行破坏、扰乱朝纲之能事,让纣王落了个国亡家破、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
既然真正的神灵不可亵渎,不管是寻根认祖也好,借神拉动经济建设也罢,争过来争过去,作为人母之祖和史称人皇的女娲的炼石补天处,还是应该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地方才好。否则,作为中华民族始祖的女娲到现在还居无定所,业无定处,功无定方,岂不是惹外人和后人看笑话?!诚所谓贻笑大方!
我们说女娲补天处在鄂西北边陲竹山县,或者说是炼石补天处之一,是有一系列佐证依据的:
(二)、与女娲相关遗址的来路与现状
关于女娲补天处在竹山,诚所谓是见经见传。所见经传笔者在另一篇文章也即《女娲当惊世界殊》中已经做了介绍,本文着重论述的是除了经传以外,存在竹山的尚有女娲的遗迹和相关民间风俗的佐证。
先说相关女娲的遗迹:
一是坐落在县城东部的现在文峰乡境内的皇城村的“方城山”。此处为古上庸国的定都和被楚灭亡的遗址,当地居民把方城作为皇城看待,所以城下及周围地带的地名,至今仍然叫做皇城村。根据志怪小说《封神榜》开篇的叙述,说商纣王去女娲娘娘庙降香,因见娘娘塑像貌美而心生邪念,激怒了女娲娘娘;女娲娘娘才降下罪来,委派狐狸精借苏妲己的身体和名义专门扰乱纣王的朝纲,扰乱的结果是民怨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