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资讯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08-02-18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一、缴纳定金或订金要慎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定金或订金引发的纠纷较多,为了避免定金或订金纠纷的发生,  市开发办再三提醒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无论是缴纳定金还是缴纳订金,一定要三思而行,同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最好签订市开发办、市工商局制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二、购房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注意的问题。  
    为了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购房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注意所购商品房的合法性。购房人在购房时,要查看核实拟购商品房所在楼宇、项目的合法性。即查看五个证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购买;凡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未允许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得购买。 
    (二)要学习弄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掌握国家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条款内容的规定,是否体现了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四)要了解拟购商品房所在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周边环境以及贷款等。  
  三、购房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  
       购房户做到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注意的问题,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一)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是可以约定的。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是可以约定的,但必须体现责任对等原则。  
     (三)出卖人或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双方可自行约定,必须体现责任对等原则。  
     (四)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是通过仲裁还是法院解决,双方可协商一致约定。  
     (五)购房人认为需要双方协商或约定的其它问题。  
 四、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发生合同纠纷后,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依法通过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解决。(赵守弘 任光洪)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