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谭祥军 张启国报道:昨日10时许,我市“家电下乡”活动在三堰人商家电卖场正式启动(如图)。农民朋友在全市13家家电公司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家电,国家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从2008年12月11日开始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2012年11月底。我市人民商场(含三堰家电卖场、张湾美的专卖店、花果家电店、顾家岗超市)、人商郧阳购物中心及其家电分店、房县九八电器有限公司、房县顺达家电商场、郧县星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郧西县华瑞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竹山县飞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竹山县鸿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竹溪县新星电器有限公司、竹溪县新苑电器责任公司、竹溪县多福电器城、武当山永新电器城、六里坪阳光家电卖场为指定经销店。
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需备齐户口簿、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识卡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