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资讯
我县部分销售电价12月20日上调
发布时间: 2009-12-22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今日竹山网消息 根据国家发改委及省物价文件精神,从11月20日起我省大网趸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9分,小水电上县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分。销售电价同时上调,按全省平均水平每千瓦时不超过3.2分调整。我县销售电价经县物价局测算,报县政府研究,上报省物价局审批,决定从12月20日起调整部分类销售电价,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分,普通工业电价每千瓦时上调7分,农业生产、农村排灌执行省目录电价,商业、非居民照明用电维持原价,居民生活电价暂不调整。(陈宝秦 熊义清)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