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就开展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调查进行部署,经过认定后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过低的城区“两无”家庭将被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竹山县城镇“两困”家庭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竹山县加强城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及《竹山县旧城改造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出台了保障“两困”家庭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结合旧城改造,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切实解决“两困”家庭住房问题。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经县民政局认定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区缺房户,通过调查建立完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并通过住房保障政策逐步解决“两无”家庭住房问题。(二马 邵义飞 程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