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了《 十堰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该方案表明今年我市高中招生政策有重大变化。
变化一:各高中的招生计划与往年略有不同——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48043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2500人,占初中毕业学生人数的46.83%。5所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为5780人,其中市一中和郧阳中学均为1300人,东风高中招880人。10所市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为9760人,其中竹山一中招960人;19所一般高中招生计划为6960人,其中竹山二中招900人。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的指令性计划(含“均衡生”)中城区(含东汽)考生占60%,县(市)考生占40%。市教育局按2010年各县(市)参加中考人数将三所学校的指令性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其中,我县分配招生总数为166人(市一中62人、郧阳中学62人、东风高中42人)。三校招收指令性计划生与择校生的比例为7:3。
变化二:分批次招生并划定招生范围。201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分为5个批次,即第一批次:包括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招生。第二批次:包括丹江口市一中、郧县一中、郧西一中、房县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均在本县(市)招生。第三批次:包括市二中、柳林中学、市十三中、车城高级中学、丹江口市二中、郧县二中,其中市二中、柳林中学、市十三中、车城高级中学主要面向城区招生,在城区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市)招生;其它两所学校在本县(市)招生。第四批次:包括市十六中、市五中、茅箭区文锦学校、郧西二中、郧西三中、郧西四中普通高中部、房县二中、房县三中、丹江口市四中普通高中部、十堰市综合高中普通高中部、郧阳科技学校普通高中部、竹山二中、竹山职教集团普通高中部、竹溪二中,其中市十六中、市五中、茅箭区文锦学校主要面向城区招生,在城区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市)招生;其它十一所学校在本县(市)招生。第五批次:包括市黄冈实验学校、市东方博才学校、武当山精武学校、武当山文武学校和市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部,面向全市招生。
变化三:招生录取办法不同往年。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将实行“指令性计划生”、“均衡生”、“择校生”和“特长生”四种录取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先录取指令性计划生,再录取均衡生,最后录取择校生(含特长生)。三个阶段不得互相交叉,每一阶段录取结果公布后,然后进行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除择校生外,其他三类考生均要填写志愿。志愿表上的联系电话在早上8:00—晚上6:00之间必须保证畅通,邮政编码和家庭住址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收到录取通知书。志愿表上考生和考生家长签了字后方可生效。
全市各批次学校录取资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六县(市)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市)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县(市)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携新招收的高一学生花名册统一到市教育局注册。四种录取方式的具体操作办法是:
㈠指令性计划生将采取网上录取的办法,由市、县(市)教育局按政策、按计划、按批次、按志愿录取。第一批次:填报第一批次学校的十堰城区考生,必须同时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依此类推。填报第一批次的县(市)考生,只填写“十堰城区省级示范高中”十个字,在第一批次的分数线划定后由市教育局对上线考生采取电脑随机抽取的办法统一调配到城区三所省级示范高中,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服从分配。第二批次:仅限县(市)考生填报,且各县(市)考生只能填报本县(市)一中。第三、第四、第五批次:填报这三个批次的十堰城区考生,最多可填报三所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依此类推。填报这三个批次的县(市)考生,最多可填报三所普通高中(含城区和县市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依此类推。
城区考生志愿表由市教育局审验;各县(市)考生志愿表由县(市)教育局审验。
录取结果要在网上公布。各学校根据网上公布的录取结果,填写好录取通知书并经审核后发放(城区各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发放,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经各县(市)教育局审核后发放)。
㈡均衡生将从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三校在城区的指令性计划中单列20%的指标(其中市一中108人,郧阳中学108人,东风高中74人),分别按城区各初中今年应届毕业生人数所占城区今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且在分配时适当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城区各初中学校的“均衡生”在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指令性计划生录完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均衡生时由市教育局用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到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均衡生必须服从分配。各县(市)一中的均衡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县(市)教育局参照此标准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㈢择校生不填志愿,由考生在各类普通高中择校资格线公布后按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自愿到学校报名,学校审核考生资格,按“三限”政策录满择校生计划为止,并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做好注册工作。
㈣体、音、美特长生将在6月30日前完成专业测试,各招生学校将测试合格学生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专业测试合格的学生方可报某校特长生志愿。已通过所报学校专业测试的特长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是否特长生”一栏填写“是”,否则在录取时不按特长生对待。
另外,今年的优录政策与往年基本相同。(吴自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