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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严打网络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 2013-08-29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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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3个月 重点整治三类网络现象

  今日竹山网消息(来源:秦楚网) 记者吴楠 特约记者 孔令学 通讯员 程贤文 报道:28日下午,“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即日起至11月底,我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两年抓获网络违法犯罪嫌疑人521人

  7月26日,张湾公安分局摧毁一特大贩毒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多次从黄石等地购买K粉、冰毒、麻果等毒品,通过互联网联系买家,运至十堰后批量贩卖,近一年半时间非法获利达40余万。

  8月7日,茅箭公安分局摧毁一个涉案近百万元的电信诈骗窝点。今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魏某以五堰某写字楼为窝点,组织18人通过网络电话高价推销所谓“印度神油大礼包”,先后作案3000余起,受骗人员遍及全国20余省市,涉案金额近100万。

  近两年来,十堰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累计通报处置网上违法有害信息447684条,依法关闭违法网站一万余个,查破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18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21人,打掉涉网犯罪团伙113个。

  在已侦破的案件中,网络诈骗类案件约占30.5%、网络赌博类案件约占22.3%、网络淫秽色情类案件约占17.7%、网络涉枪涉爆类案件约占11.8%、网络贩毒类案件5.6%,网络造谣炒作类案件约占2.7%,其他如黑客攻击、网络传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侵权等类案件占9.4%。

  网络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分别受到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其中,销售假药、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犯罪,可分别按照《刑法》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即日起集中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安排,8月至10月是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阶段,11月至12月是巩固完善阶段。专项整治重点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全面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三是集中整顿网络秩序。通过破获一批网上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打击一批利用互联网进行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关停一批非法活动和现实危害突出的网站、账户,取缔一批以恶意炒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面信息非法获利的群组,整顿一批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和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努力实现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网络秩序和网络舆论环境明显好转,网民依法依规使用互联网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公安机关网上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明显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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