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竹山男子范某及其同伴四人,结伴上山打猎期间,范某因猎枪走火将自己打死。事后,范某家属要求其他同伴赔偿。经竹山县双台人民法庭调解,3名同行者共赔偿了1.5万元。
11月4日,竹山县双台乡茅塔寺村村民范某、任某、熊某、涂某一起结伴到该乡青山村打猎。在打猎过程中,范某因自己的猎枪走火将自己打死。之后,范某的家属认为,4人一起进山捕猎,以所获猎物共同受益为由,要求其他3人赔偿。
案件发生后,当地政府与双台法庭干警迅速找到当事人询问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调解。11月7日,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3名同伴当场赔偿1.5万元。(柯双喜 梁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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