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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霍河二、三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2-20 08:10 来源: 编辑:陈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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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霍河二、三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批复,投资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地方自筹、银行贷款、企业自有投资。招标人为竹山县霍河二级、三级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四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金属结构、土建及安装工程及辅机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水轮机与发电机及相应自动化元件;

第三标段:变压器与开关柜、电缆、户外升压站开关设备;

第四标段:直流、继电保护及计算机监控。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均为  18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平面滑动闸门型及以上);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700万元及以上(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前一天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2)须具有相应设备供货能力和国家或行业部门规定的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实行权威部门产品检验制的须有检验报告);

(3)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4)须具备水电站机电设备供货能力和水利水电机电设备技术服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全面履行合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况。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前一天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2)须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和国家或行业部门规定的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实行权威部门产品检验制的须有检验报告);

(3)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货物生产供货业绩; 

(4)须具备电力系统设备制造及技术服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全面履行合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况。

第四标段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前一天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2)须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和国家或行业部门规定的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实行权威部门产品检验制的须有检验报告);

(3)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有水电站自动化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全面履行合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2 20日至2014 2  26 (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本单位在职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近五年类似货物生产供货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4) 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4.2 每标段招标文件均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3  12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竹山县体育场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话:陈 燕  0719-4230899    18671931678

招   标   人:竹山县霍河二级、三级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邮        编:4422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0719-4221454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徐  镇    胡常青

电        话:027-87112268  18086031567

传        真:027-87112270

日        期:2014年2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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