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竹山县北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堤复【2013】166号文批复,投资计划已下达并落实到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北星河属堵河支流,发源于竹山县茅塔镇水坪村,经楼台乡、双台乡、城关镇汇入堵河,河道长度65.6公里,流域面积449平方公里。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北星河楼台乡段和双台乡段,治理河长8.74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挖清障8.74公里,岸坡护砌10.366公里,拆除重建滚水坝1座,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拟划分二个标段。
第1标段:北星河楼台段河道治理。
第2标段:北星河双台段河道治理。
2.2计划工期
每标段工程计划工期均为 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2本合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各申请人只能就上述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在报名时明确所投标段。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申请人于 2014年 3 月 20 日至 2014 年 3 月 24 日8:30~12:00和14:30~17:30(国家法定公休日照常上班),本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职称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省投标企业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 各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4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张莉莉 0719-4230899 15171380328
招 标 人:竹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
邮 编:4422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0719-423243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徐 镇 胡常青
电 话:027-87112268 18086031567
传 真:027-87112270
日 期:2014年 3 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