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
二、严打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到谁侵害老百姓,就坚决依法打击谁;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部位的排查整治力度,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强化治安管理,保障公众安全。严格依法履行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严防恶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四、深化警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警务”,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条规定、公安部三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队伍日常管理,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执法犯法等行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我们将严格履行承诺内容,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举报投诉电话:0719-4225138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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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评办监督电话:0719-422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