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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清权办县物价局关于核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6 09:10 来源: 编辑: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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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根据竹办发[2013]36号文件的要求,县清权办、县物价局将对竹山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予以公示。为确保公示内容准确无误,请各涉收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与《收费许可证》登记的项目、标准进行核对,暂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请持收费文件速到县物价局申请办理,如有出入请持相关收费文件于6月25日前到县物价局收费管理股予以更正,过期视为认可。
  联系人:匡敏  
  联系电话:4106003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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